一、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权利吗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根据国家法律和与土地所有人签订的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主要分为两种:
1、划拨土地使用权:
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将土地划拨给本集体村民使用,且划拨后,不得私自转让,出租等。
2、出让土地使用权:
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可以将土地进行出租、抵押、转让等,但必须遵守出让合同约定,不得随意修改土地用途,但可以依法再转让、抵押、出租等。土地使用权继承需要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涉税证明和其他规定的材料。
二、土地使用权怎么继承
(1)申请人到办理窗口提交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的工作人员当场审查材料是否齐全,不齐全的话需要出具《缺件通知书》。
(2)若是材料齐全就会出具《受理承诺单》,再上报国土局进行审批。
一般承诺时限为受理后的15~20个工作日。
若是要缴纳出让金的要根据当年当地标准进行缴纳,证书的工本费和其他费用以当地财政局公布的费用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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