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双方需提供的材料
1、卖方需提供如下材料:
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房地产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明。
原契税完税证明。
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需提供的材料
买方需提供如下材料:
当事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当事人的私章。
房屋买卖合同。
付款的凭证。如果卖房人同意,在未付清价款的情形下办理产权证,则应附有卖房人的证明。
由房屋土地测绘部门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和房屋地籍图。
如果房屋转让后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等用途的,则须提供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据(复印件)。
其他有关的文件。
当然每个地方房屋交易需要的资料有可能不太一样,具体的可以电话咨询新环境的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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