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保险公司做出不予以赔偿决定的情况,作为被保险方的您,可以考虑采用如下几种常见的处理对策:1.为寻求公正,请积极开展与保险公司的协商事宜:在面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决策之际,您作为被保险人,首先应当尝试与保险公司展开积极的沟通和协商,以期能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共识。倘若出现的问题相对较小,那么双方便可就部分条款或者具体细节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商议。然而,若您认为保险公司所作出的拒赔决定存在明显的错误或者不合理性,那么您也有权选择其他更为合适的解决途径。2.申请仲裁:在无法与保险公司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您还可以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这些仲裁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仲裁协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等。3.启动法律程序:若您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对您造成了极大的不公并导致了严重的损失,那么您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您可以向相关的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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