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病史无告知,即指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服务过程中,出于主观上的刻意或者疏忽,没有向所选的保险公司提供其全部的病历或者健康状态相关的详细资料。一般来说,各大保险公司都会在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期间,指定让投保人填写一份健康告知表格,用于证明投保人的身体状况以及过往病史等信息。如果投保人在填写这份表格的时候,故意对自身的病史或者健康状况进行了隐瞒,那么一旦在日后的理赔环节中,保险公司发现了这个问题,他们就会有权利拒绝为投保人进行赔偿。这主要是因为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健康状况信息,而保险公司则会根据这些信息来评估风险,进而决定是否接受投保人的保险申请。因此,为了避免因病史无告知而引发的保险拒赔事件,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之前,应该尽可能全面地向保险公司提供自己的病史和健康状况信息,从而保证保险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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