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离退休人员减员手续时需携带的材料:
(1)死亡证明原件;
(2)《离休、退休(职)人员及遗属减少表;
(3)确定的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领取及“个人账户余额”继承资格证明;
1996年1月后退休的还应携带:
(5)《退休(退职)人员增加表》复印件;
(6)《济南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原件;
(7)《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离职以后开证明的时候需要提供提供的离职证明吗
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您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会对受雇该公司任何的障碍。否则造成的损失后果由您自己承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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