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重庆经适房(经济适用房)的户型以及交房标准是有详细规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户型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确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户型设计必须为平层,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交房标准
经济适用房交房标准一:书面验收
1、“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2、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
3、如果合同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条件的话,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如果没有这样约定的话,就要求开发商出示与约定交房条件相应的文件资料。
经济适用房交房标准二:现场验收
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
经济适用房交房标准主要就是上述两点,市民在验收时需格外注意。专家提醒市民,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需仔细验收,符合经济适用房交房标准后,再与销售方签订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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