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07]223号)文件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重庆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重庆经适房交易条件具体如下:
重庆经济适用房交易条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要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政府可优先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购房人也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方可办理完全产权。
重庆经济适用房交易需要以下材料:
1、重庆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网上签约的房屋买卖合同;
5、限购期间家庭购房条件证明;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平面图;
8、政策性住房上市出售书面意见;
9、缴纳土地收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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