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
2、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
3、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4、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5、如果都在国内,能协议离婚的就协议离婚,但是,对于某些国家对协议离婚的承认和执行存在苦难,在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还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这样比较直接,而且比较保险、可靠。
一般来说在涉外婚姻的诉讼中,其审理流程都是与国内夫妻离婚时的处理流程差不多,首先在涉外离婚诉讼的审理流程中要先在所管辖区的法院先递交离婚起诉书,然后收集一下离婚时需要的证据和材料,将其全部交给法院,之后如果想要委托律师还要将委托的事项说明,这样就可以了。
一、北京涉外诉讼离婚程序
涉外诉讼中的离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外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离婚,不回中国。离婚案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不必回国。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包括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者同意离婚的,还应当出具公证后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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