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
如果破产企业对外非以清算组的名义签订合同,且合同与清算工作无关,该合同无效。
一、企业破产宣告的程序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应该宣告其破产。破产宣告应公开进行。由债权人提出申请破产的,破产宣告时应当通知债务人到庭。
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制作破产宣告裁定书,其内容包括破产人的基本情况;破产原因,宣告破产的法律依据;破产宣告应进行的其他事项;破产宣告日期。
为了使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破产的有关情况,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当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债务人亏损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破产宣告时间、破产宣告理由和法律依据,以及对债务人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的保护、债权人重新登记等内容。
对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债权人、债务人有异议的,可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在企业《破产法》中关于破产债务人、债权人对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有异议时能否申诉的问题没有明文规定,这显然是一个疏忽和缺憾,必然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破产债务人、债权人对破产的裁定有异议时,要申诉与法无据,人民法院对申诉受理与不受理也与法无据的尴尬局面。
二、偿还破产企业欠款的先后顺序
公司破产了,要是公司破产财产变价好的话,可支配提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比较多,它能大于那些公司破产费用以及那些共益债务和担保债权,那偿债的顺序就会有限考虑就不需要纠结了,要是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比较少,其少于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还有那些担保公司的债权,那么破产公司偿债顺序问题就很重要。
(1)首先偿还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然后偿还破产企业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
(3)最后偿还破产公司的债权。
全文8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