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时间:2023-03-20 20:21:51 15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合同主体审查。承包人和发包人应注意审查彼此的资质。

2.工程范围。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当对合同工程范围条款进行明确约定。

3.建设工期。合同应对工期约定要准确、完善。

一、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可以合法顺延吗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可以合法顺延。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承包人的意外事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主张工期顺延。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若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二、分包与转包的区别有什么

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1、在工程分包常识的分包中,承包人和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过程中,分包人和转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行为,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者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法律允许的,转包行为是法律禁止的;

3、非法分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分包或肢解承包的所有建设工程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包给别人;

4、工程分包常识中的分包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或总承包人将承包的部分工程施工任务交给第三人完成。

三、提交结算的时间规定

1.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2.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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