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劳动合同不能终止的,也不能解除的。进行工伤鉴定后,如果伤残等级被鉴定为1-4级,公司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鉴定为5-6级,公司不能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但公司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鉴定为7-10级,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终止,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但公司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公司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的法规可以看《工伤保险条例》,各个省还有各自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办法,对于公司赔偿的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之规定,你工伤鉴定还没下来,因此,还不能确认你是否属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
所以,单位应当暂缓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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