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再婚应注意: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
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
一、涉外婚姻指的是什么涉外婚姻办理程序有哪些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
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相关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3.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三、登记。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二、与外国人结婚的程序证件有哪些
需要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身份证、户口本;
2、外国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3、中国公安机关出具的《外国人居留证》或者外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或者临时来华入境、居留证;
4、经外交部、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者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向当事人询问。如有必要,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立即登记并发给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注销离婚证。
三、与外国人登记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一)中国公民。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二)外国人、外籍华人。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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