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是作为甲方吗
建设单位不是甲方。
建设单位,业主,甲方一般情况下就是工程所有权人的不同称谓。当甲方是房地产商时,建设单位与甲方都是房地产商,而购房的人是业主。建设单位与相对施工(建筑)单位而言的。业主与相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监管机构而言的。
甲方是相对乙方而言的,在合同中业主是甲方,所以常用甲方来称谓。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定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是合同的主导方。而且甲方一般是投资方,也就是经营的主体。
二、建设单位应当在多少日内开工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三、建设单位是业主方吗
不是。建设单位是相对于施工单位来讲的,谁要建这个建筑物,谁就是建设单位。业主强调的是建筑物的所有权,即谁拥有这个建筑物,业主可以发生变化,例如,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房子没卖出去的时候,其业主是房地产公司,房子卖出后业主转移到购房者。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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