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公证需提供如下的资料:《公证申请表》、监护人本人的身份证件、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监护协议等。且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意定监护人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在公证机关做意定监护的时候,公证人员会反复确认被监护人的个人主观意愿,他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对监护人的能力的考察。同时这也是一个有力的证据,避免后期其他亲属因为利益关系将其推翻。在后期公证机关也会发挥其监督作用,现下部分公证机关会要求监护人,每三个月或半年提交监护报告和一些有关财产处理的清单以做监护监督。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全文4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