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父母双方或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1996.1.1前出生,其母亲带本人身份证到医务科办理。
2、1996.1.1-2005.10.1出生,重新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到母亲户口所在地妇幼保健院;未办理过出生医学证明须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到医务科(咨询电话84436755)办理。
3、2005.10.1后出生,须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到医务科办理。
全文2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