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手续如下:1、持你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你在所在城市租住房屋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你的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至少)4、人民币10元(大概数字,每个城市不一样,但是不会太高)5、持以上证件材料到你租住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科办理暂住手续,大概一周左右就能领证。《暂住证申领办法》第二条暂住证是公民离开所在地的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暂住人在暂住地办理劳务许可证、工商营业等证照时应当出示和暂住证。第三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二)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三)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四)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五)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第四条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第五条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规定办理:(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证办理条件包括哪些
1、暂住证办理范围。按照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我市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必须申领《暂住证》.不需要申领的人员范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以及在旅馆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内住宿的人可以不领取《暂住证》。
2、暂住证申领材料有:流动人口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和居住证明,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户籍室或城市区警务室办理《暂住证》。居住证明包括:居住户户口本、用工单位(学校)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社区居(村)委会证明、房产证,或其它能够证明在本地居住的证明。
3、暂住证办理时间: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
4、流动人口在申领《暂住证》时公安机关要查验《计划生育流动证》或《婚育证明》
5、持《暂住证》办理驾照、车辆入户等由车管局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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