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关部门对外公布了最新的《关于商品房开发项目房屋登记面积测量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新申请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原则上不再分摊建筑楼栋外的公用部位。这一规定再次把纠纷较多的公摊面积问题摆到众人面前。“老房老办法”记者在该《通知》看到,新申请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原则上不得再分摊建筑楼栋外的公用部位。使用同一个分摊方案、分期办理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本通知下发之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再申请预售许可时,可继续沿用原分摊方案。公摊面积进一步缩小对于这一《通知》,多个开发商向记者表示,新《通知》计入公摊面积的范围进一步缩小了。但这些开发商也同时表示,虽然以前的规定中,部分楼体外的公用建筑面积可公摊,但实际执行中,楼体外的公用建筑面积早就不公摊了。买房须关注套内面积公摊面积,一直是开发商与业主发生纠纷较多的集中点。据时代九合律师事务所的王建文律师介绍,这主要是因为建筑形式比较复杂,虽然同是为小区服务的,有的建在地下室就可以公摊;有的建在室外就不能公摊;另外,是否是为这个楼的业主独立服务也很难说,因此,纠纷也比较多。他强调,正是因为公摊面积问题复杂,在北京市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才把按建筑面积计价,改为以套内面积计价。但在实际买房时,多数购房人还是关注建筑面积价格,实际上,应该更多地关注套内面积价格。这个通知对业主的购房价格是否有影响?多数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取决于市场,如果市场行情没问题,开发商不愿降价,虽然公摊面积少了,但套内面积单价会上去,总价不会少。(记者李海霞)
一、公摊面积风险的避免
新启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附件标明了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但只列明了应分摊的部位及其构成,具体数据仍不确定,所以仍然存在着开发商让业主多摊的可能性。这里我们总结了几招,提供给购房者参考。
第一招:索取公摊数据;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让发展商出示有关计算公摊面积的数据,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也可以要求发展商列明公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具体项目以及各项目的面积,这样业主可以通过数据求出公摊面积,以明确自身的权益。
第二招:查阅有关资料;
业主们有权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比如最终设计图纸或者最终设计方案、最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第三招: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和附录二中有关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条款,购房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的数字,并在附件二有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公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中,详细约定公摊的具体部位、面积大小。特别是有关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的情况,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就越有利。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约定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万一真的发生了纠纷,选择就是诉之法律,避免浪费不必要的人力和精力。当然,我们期望的是,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政府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发展商诚信意识的不断增强,普通购房者的权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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