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工伤保险认定材料清单:
1、洛阳市工伤事故快报表;
2、洛阳市工伤认定申请表(共3页);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工商注册信息表(工商注册信息表需工商部门盖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区属单位由区社保中心出具参保证明;
6、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职工身份证明或生效的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及送达回证;
无法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职工身份证明时,应当提示工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解决;
7、医疗机构出具的与伤情有关的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8、首诊医院的住院(门诊)病历或住院记录复印件;
9、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包含事故经过、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需参与调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工伤事故申报公示情况报告;
10、2人以上有效的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受伤职工事故发生日上班证据(如考勤表、打卡记录、排班表等);
12、其它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提交上述第1、2、3、4、5、6、7、8、9、10、11项材料;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提交上述第2、3、4、6、7、8、10、11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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