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证明;工卡、工作证、工资表或同事的证明等);
3、员工的身份证(并复印件一份);
4、首次医疗病历本(诊断书)(并复印件一份);
5、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6、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
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属地公安部门(派出所)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属暴力人身伤害等);
9、其它材料。
注意事项:
1、员工在工伤医疗期满后30日内,怀疑有致残的,应向市医务劳动鉴定部门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的申请,领取鉴定表,到指定的鉴定点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2、员工领取鉴定结论后30日内,如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赔偿标准发生争议,可持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工伤医疗费单据和原始病历、受伤前月工资表等材料到市社保局仲裁办申请工伤待遇仲裁。
保定市企业职工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与程序
申办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受伤害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工作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6、如果是交通事故,需要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7、因工作原因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局养老保险处或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上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市局养老保险处或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市局养老保险处再受理。
4、市局养老保险处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工与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上意见不一致的,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5、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在取认定书的同时上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表(如个人申请的需等上诉期过后再报)。
相关知识:
一、工伤认定部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二、办理地址:保定市东风西路1号市政府大院东配楼四楼
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四、咨询电话:0312-3088252
五、办理时限:受理后60个工作日
六、申办对象资格:保定市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各县市区)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工伤认定不收费。
八、办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认定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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