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交付之前,业主需要预先支付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在房屋交付之前,业主需要预先支付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
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房 屋 维 修 基 金 是 什 么 时 候 开 始 交 的 ?
房屋维修基金是指业主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交纳的费用,用于房屋维修和保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大会应当制定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制度,明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方式。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大会决定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形成的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时,应当经参与表决的业主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形成的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应当专款专用,按照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纳入维修资金。
因此,房屋维修基金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交纳的费用,用于房屋维修和保养。业主大会应当制定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制度,明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方式。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形成的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时,应当经参与表决的业主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且应当专款专用,按照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纳入维修资金。
业主在房屋交付前需预先支付房屋维修基金,可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代交的,开发企业需在收到房屋维修基金起30日内将资金存入专户。房屋维修基金指业主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交纳的费用,用于房屋维修和保养。业主大会需制定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制度,明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方式。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形成的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时,需经参与表决的业主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且应专款专用,纳入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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