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被征用时,应与谁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时间:2023-05-02 18:14:02 3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农村土地被征收时,应当与谁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被征收时,安置补偿协议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签订。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宅基地、私有地、私有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集体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属于本村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村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农村集体经营管理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征收公告不规范的发布是土地征收的必要程序。征地公告分为两种,一种是征地公告,另一种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土地征收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土地征收计划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土地征收情况具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第五条规定,土地征收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收土地的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所在地、土地类型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方式;(四)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根据《征地公告办法》第七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征用。第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集体经济组织征用土地的地点、类型、面积、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种类、数量、农业人口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农业人员安置的具体方式;(六)其他与征地补偿安置有关的具体措施。

这两个规则规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时间和内容。在实际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完全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进行公示的很少。有的小项目未公示,有的公示未张贴,有的公示两次只公示一次,有的内容不全,有的未收到征地方案批准文件就发布征地公告。因此,公告内容缺乏审批权限、审批文号和审批时间。如果征地不依法公告,违反了法定程序,剥夺了农民的知情权,将造成严重后果。

全文9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知识
针对农村土地被征用时,应与谁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农村土地被征用时,应与谁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