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西湖一路的市直单位刘先生,因购置新房,而将其原有的一套单位的房改房出售。但不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4日,记者在市房管局为其打听到了首次房改房办理的相关流程。房改房上市后再次进入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按土地评估价格的10%或房产交易价格的1%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据悉,市房管局刚出台了相关几项特殊业务的办理新规。在房改房首次交易上,规定房改房首次上市交易无需原产权单位同意转让证明(党政相关特殊行业有约定除外)。上市审查在房屋登记系统直接查询,相关结果报住房制度改革科审核通过后,由窗口直接受理或将不能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
房改房首次上市交易,或者已登记发证未通过有资质专业房产测绘机构测量的,应以实测面积为准,面积差异在受理办证时询问是否有异议,征得买卖双方认可和同意。因改(扩)建换证、遗失补证实测面积与原产权面积不一致的,申请人应提供改、扩建规划许可证明。不能提供改、扩建规定手续的,仍按原登记范围办理。
房改房上市后再次进入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按土地评估价格的10%或房产交易价格的1%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另外几项特殊业务为私人自建房屋初始登记、主体灭失转移登记、合法婚姻房产归属等3项,这几项业务的办理可前往市房管局进行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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