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职工产假不仅能休98天,还能再另外休60天,共休158天。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河北地方相关法律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所以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河北在此基础上增加60天,共为158天。
女职工享受产假天数、流产产假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晚育的,再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16周(含)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16周-28周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28周以上流产的,和正常生产一样,享受98天产假。
十一、产前检查能报销多少医疗费用
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支付标准为1400元,
其中:妊娠1至12周末的产前检查费:520元;
妊娠1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850元;
妊娠第13至27周末的产前检查费:330元;
妊娠第13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880元;
妊娠第28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550元。
十二、流产津贴报销材料
1.结婚证原件一本及复印件1份;
2.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须有医院章,孕周数,及手术日期信息)。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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