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后如何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房屋是在婚前由个人购买的;第二种情况是,房屋是在婚后购买的。
(一)婚前房产婚后加名
对于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加名时视作对房屋产权的部分转移,以赠与来办理。
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赠与合同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6、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二)婚后房产加名
如果在结婚购买的房屋,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婚后房产证加名不增收契税。因此婚后加名分费用除开契税即可。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买卖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二、房产证上加名字需交哪些费用
房产证上加名字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有房无贷:手续费为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
(二)有房有贷:手续费为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除此之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三)如果还没有结婚就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种情况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三、贷款买房房产证上加名字流程
贷款买房的房子不能直接加名,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夫之间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记费,夫以外的关系人或非关系人只能通过份额的方式增加共有人。
具体流程:
(一)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二)办理提前还款,领取结清证明、它项权证等;
(三)拿银行出具的和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在房管局办理与贷款银行的解押手续;
(四)现产权人及共有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房管局办理增加共有人更名或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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