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退休后可以取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按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员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
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后是否可以享受待遇
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后是可以享受待遇的,需要缴纳年数达到15年,并且符合退休条件。
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应当是按照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水平来进行不同的计算的。与社会平均月工资相比,如果职工工资收入高于社会平均月工资3倍时,缴费基数就是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计算,以上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计算;
如果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60%时,缴费基数就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计算。
(一)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27%,缴费基数为企业上年参保人月平均工资。
(二)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为1.5%,缴费基数为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
(三)工伤保险缴纳比例按行业差别费率确定(0.2%至3%),缴费基数为企业上年本企业被保险人月平均工资。
(四)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比例为9%1%,缴费基数为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
(五)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缴纳比例为1%,缴费基数为企业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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