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笔录后几天立案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嫖娼事后做笔录回家没拘留,过几天去公安局签字
嫖娼事后做笔录回家没拘留,去公安局签字的相关规定如下:
1、事发时当事人已经做了笔录,两个月后又被通知签字很可能是因为涉案的失足女或其同伙再次被抓,审问盘查时提到了当事人;
2、因嫖娼被公安机关调查后,应当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接受处罚。如果对被认定的事实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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