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1、购房合同不是强制性要公证的。合同生效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字确即可。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订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只要双方主体适格,是双方基于公平、平等、协商一致,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被认为是有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
3、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价格的,由买卖双方参照评估价格自行议定;
4、付款的时间方式等;
5、房屋竣工及交付的日期;
6、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及其他手续的有关规定;
7、违约责任;
8、其他当事人约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条件,对不可抗拒事件处理等;
9、合同的签订日期、地点、签字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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