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遗留的矛盾纠纷:
1、出让、兼并、分立的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形成纠纷后,企业停顿。
2、出让方或者某一当事方,不履行对相关债务和隐蔽债务、或有债务的告知义务,形成纠纷给收购方造成损失。
3、国企的公司制改建中,采取多种规避法律的行为,架空债务,逃避债务,不事先征求债权人的意见等等。
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违法暗箱操作。
解决:
1、严格执行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妥善处理好国企改制遗留的问题。
2、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依法以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
3、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破解改革成本难题。
4、解决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
5、政府各级主管机构,应当强化工作责任,健全相互之间的协调机制,禁止相互推诿和不负责任。
国有企业改制问题
改制,国有企业,问题,客运,不能,补偿金国有企业改制问题我98年从学校毕业分配至合肥市客运公司,接收后一直没有安排上岗,但档案都在客运公司,我一直在外打工,这次单位改制,我被告之,不能参与改制,领不到补偿金。请问我能不能领到律师回复回答:应该存在劳动关系,并可要求补偿。国有企业改制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条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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