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资料通常由收集者分发,并在当地张贴。他们还将在当地国土资源网站上公开,搬迁群众可以拍照留证。
搬迁人员还应学会从公告和通知中获取有用的信息。比如,征收通知书中有一句笼统的表述,“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征收决定不满意,可以及时启动正确的保护程序。(二)被征收土地、房屋的所有有关文件的原件,如土地证、宅基地证、房产证、土地合同、营业执照、房屋评估报告、房屋调查登记表等,这些黑白的文字证据直接证明你在土地和房屋上享有合法权益。
注意保存原件,不要轻易给别人。最好不要把它放在收藏范围内的房子里。如果是强拆,证件就不安全了。(三)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迁通知书、责令移交土地决定等,在征收过程中,不能判断征收人的强制征收行为是否合法。在签署任何决定后,您应保留相关法律文件,以备日后维权。
收集视听资料,找出合适的对象
在自媒体时代,大多数人喜欢拍“照片”。尤其是在拆迁过程中,很多人在与拆迁方沟通的过程中都会注意到录音录像,但谁又该怎么拍呢?你知道压力吗?在《明孝编》中,我们总结出四种应保存音像资料的对象。(一)强拆主体。比如强拆时,对现场车辆、穿制服人员、指挥员、领导干部等要进行拍照记录,以上人员是法律责任主体。
取证时,尽量使用录音机和微型摄像机收集证据。如果使用手机、摄像头收集证据,在拆迁现场混乱时要注意保护证据,离开拆迁现场后要及时转移手机、摄像头的证据。(2)家中的物品、房屋和庭院。
接到拆迁通知后,要尽快对自己的房屋和物品进行拍照,对重要物品要提前做好记录,以防万一。被强拆后,拍下房屋被强拆后的状态,并拍下货物的具体损坏情况,以便日后确认具体财产损失。(三)拆迁方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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