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据此,劳动者解除合同的;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据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有关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认定,一般来说,属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另外对于劳动者存在违法的行为的,也是不需要支付的,否则都是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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