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个人所区别在于组织形式、出资、设立人的要求以及承担责任,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条件是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资产,人数三名以上等。
一、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个人所区别
合伙律师事务所和个人所区别有以下几方面:
1.在组织形式上合伙律所要有合伙协议,普通合伙要有三人以上,特殊合伙要有二十人以上,而个人律所只要求一个人,国家律所则是二人以上。
2.出资也不一样,分别是普通30以上,特殊1000万以上,个人十万以上,国家则无要求。
3.对设立人的要求不一样,普通和特殊合伙只要求三年执业经历,个人是五年,国家无要求。
4.承担责任不同,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个人律所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国家律所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二、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条件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
2.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3.有3名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人必须执业三年以上,专职从事律师工作);
4.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三、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需要的资料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应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登记表;
2.申请书;
3.新设立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
4.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订立的合伙协议;
5.律师事务所章程;
6.开办律师事务所资金证明;
7.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
8.发起人资质证明材料: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包括证号页和年审注册页);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个人简历;批准辞职文件材料(或待业证)及档案挂靠保管证明;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过去三年内工作岗位业绩和执业道德鉴定;
9.拟聘用的财会人员的身份证件和有效执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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