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工不同酬如何违反劳动法
同工不同酬违反劳动法第4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二、同工不同酬怎么办
同工并不意味着一定同酬,同工还需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才符合同酬。如果提供了相同的劳动量却并未同酬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足额的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将会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三、劳动报酬的基本类型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1.货币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2.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
3.社会保险,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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