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常见的赡养纠纷如下:
1、农村部分赡养人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较差,忽视了赡养老人的义务;
2、分家分析产引发的矛盾导致赡养纠纷;
3、农村多子女现象已成为不赡养现象的原因之一;
4、受旧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农村老人往往只把儿子当作赡养义务人,而忽视了女儿的赡养义务;
5、孩子多年外出打工,造成老年人生活无需,引发赡养纠纷。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常见的情形有哪些
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
因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宅基地过程中,存在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纠纷,如存在,法院就应撤销宅基地使用执照或责令土地管理部门重新作出审批。
2、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村民争占除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的目的是为了多占地皮、扩大墙院、堆放杂物等。对这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到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则可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以行政案件受理。
3、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村民根据各自利益的需要,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纠纷的,或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建房手续,收回宅基地。或责令双方变更宅基地登记。
4、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案件
不适当使用宅基地而影响相邻关系的而引起的纠纷,如在同一规划线上,后盖的房屋宅基地基垫比先盖的房屋宅基地高一些,造成雨水和生活用水向邻人宅基地流淌,或后盖的房屋和设施影响相邻人房屋通风、采光、滴水、危及他人房屋安全,或在不适当地点建造厕所影响环境卫生、或擅自堵塞通道、截断自然水流等情况引发的纠纷,如属实,法院一般会责令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对一宗宅基地可由两个以上村民共同使用,具有共同使用权,共有土地使用面积可以在共有人之间分摊。对于共同使用的宅基地在未经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使用引发纠纷的
6、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案件
对于未经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界址有争议、四至不明而引发矛盾提起诉讼的
发生了宅基地拆迁纠纷,被侵害的一方要采用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可鲁莽的采用暴力的手段处理,一般解决拆迁的方式有协商、行政裁决、诉讼等,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维权方式,来争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老年人应当遵纪守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