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高考改革有哪些规定
第一步(2016年至2017年):逐年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逐步扩大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试点专业。2016年起,普通高考开始分步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2017年起,普通高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逐步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第二步(2018年至2021年):从21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录取,初步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2021年起,高职院校入学考试调整至每年春季进行,并全面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二、对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我省有何举措
过去高考加分有鼓励性和扶持性两类。高考加分政策在历史上发挥了一些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有加分项目过多、分值过大等问题。这次改革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体育局、省科协2015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意见》,取消体育特长生等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取消除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等项目外的所有扶持类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之前取得原规定奖项、名次、称号的,加分分值一律调整为5分。二是继续执行我省现行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但政策中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院校按学校认可的分值投档。三是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
三、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分两步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鉴于先行一步的上海、浙江仍在试点探索之中,考试招生改革的措施、效果需要时间来检验,毕其功于一役既不现实,也不科学。因此,在保持总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先专项改革、探索试点,再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的原则,我省提出了《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改革分两步走的工作思路和时间节点。
第一步(2016年至2017年):逐年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逐步扩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试点专业。2016年,我省普通高考语文、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以及外语科小语种(含听力)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听力考试使用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2017年至2020年,普通高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逐步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第二步(2018年至2021年):从2018秋季新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录取,初步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2021年起,高职院校入学考试时间调整到每年春季进行,全面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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