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员工自己提出不要公司交社保的,工伤后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我公司有一员工,此员工是农村的,到我公司上班时,向我公司提出不用交社保,将交社保的钱直接给他就行了,他回老家交,我们也就同意了,三年多了,一直没有给他交社保及工伤保险,将交社保的钱直接打在他工资里了,在工资条上有显示;上个月中旬他骑电瓶车上班途中被轿车撞了,经交警认定,双方是对等责任;我想问一下,他能申请工伤吗?如属于工伤,是他自己提出不要公司交社保的,公司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答:能申请工伤,你们单位需担责。
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认定范畴;故此员工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认定范畴,他有权要求公司给他办理工伤认定申请。依《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保险是公司必须给员工交纳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纳;因公司没有给他交工伤保险,依法应由社保承担的费用,将由你们公司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条例规定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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