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的联系如下:
1、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未明确事项或变更事项的补充约定;
2、效力上一般是优先遵循补充协议约定;
3、与主合同不冲突补充协议可以作为主合同的补充,应当有效;当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产生冲突时,只要主合同中没有不允许补充协议对主合同修改的限制条款,一般应以补充合同为准。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的管辖范围有哪些区别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的管辖地不一致的,管辖地要按照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修改的认可,所以管辖地应该按照补充协议。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例如,对于保证合同而言,设立主债务的合同就是主合同。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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