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个人所有或归国家所有。地下埋藏物被发现后,如果埋藏物或者隐藏该物的人或者其继承人能够证明其合法的所有权或者其继承权时,应当将发现的埋藏物或者隐藏物交还给埋藏或者隐藏该物的人或者其继承人,以保护合法财产权利。只有确实查证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的所有人不明时,才归国家所有。
一、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该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的,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自拾得遗失物,漂流物之日起20日内通知所有权人等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物品之后,知道所有权人的,应当及时通知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发布公告。除遗失物外,还有在江河湖泊上飘流的物,藏在夹墙、地下、山洞的埋藏物或隐藏物,这些物的处理与遗失物基本相同。
二、土地使用权是否是定限物权?
土地使用权是定限物权。它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和特定的期限内行使。其权利行使的范围一般只及于土地的表面,矿物和地下埋藏物仍为国家所有,行使土地使用权的地下的深度以施工和有利害关系为限;对于土地上方的空间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不涉及。
三、侵占罪的构成都有什么
侵占罪的构成有:
1、本罪侵害的对象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保管的财产、遗忘物和埋藏物;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仍然非法占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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