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可以立遗嘱不给配偶。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同时遗嘱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那么遗嘱人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处分,在立遗嘱时,可以将婚前财产确定由谁继承,然后不让配偶继承婚前财产。因此夫妻一方可以将婚前财产立遗嘱,并且不让配偶继承婚前财产,但是在遗嘱中要明确规定婚前财产由谁继承,未明确约定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配偶婚前财产是否作为共同财产?
配偶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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