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的监护人有以下权利:
1.住所指定权,小孩子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
2.交还请求权,当小孩子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人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3.财产监护权,全面监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
小孩子监护人指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二十九条【遗嘱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一条【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全文5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