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六个月,若建设单位或个人在规划许可证核发后满六个月仍未开工,可以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期,经批准后可延续,否则证件自行失效。
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有效期限,则该证件的有效期为六个月。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满六个月仍未开工的,可以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期,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是否准予延续。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申请延期会怎么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如果不能按期开工,则应当向发证部门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如果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将自行废止。
因此,如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申请延期,则施工许可证将自行废止,建设单位将面临法律风险。建议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申请延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若在核发后满六个月仍未开工,可以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期。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如果不能按期开工,则应当向发证部门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如果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将自行废止。因此,建议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申请延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公布。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根据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六个月内,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划部分提交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符合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划部分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满一年仍未开工的,可以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期,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是否准予延续。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开工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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