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段内容讲述了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后果和相应的赔偿费用以及劳动者因未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的经济补偿。同时强调了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并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
入职两年内,若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则应承担劳动者因此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相关费用赔偿;而若劳动者因未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单位未缴纳社保,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该赔偿包括以下费用:
1、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
2、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3、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其它费用。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单位未缴纳社保,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缴纳社保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此,公司应当依法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入 职 两 年 社 保 未 交 , 如 何 赔 偿 损 失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同时,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对于入职两年社保未交的情况,首先应该尽快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拖欠社会保险费超过3个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仍拖欠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在赔偿损失方面,用人单位需要提供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等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这些证据,劳动者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社会保险费的事实,如证人证言、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总之,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通过投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赔偿损失方面,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而劳动者则需要提供证明用人单位拖欠社会保险费的证据。
入职两年内,若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则应承担劳动者因此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相关费用赔偿;而若劳动者因未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单位未缴纳社保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包括劳动者少得或未得的失业保险金、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以及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其他费用。而单位未缴纳社保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通过投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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