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没有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情形下,女职工流产假的工资是按照其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来计算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单位为职工参保,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女职工产假类别
劳动法产假分类: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三、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四、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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