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亡后房产证更名;如果是丈夫没遗嘱的情况下,由死者所有的是第一继承人继承。。。因为住房房产权是夫妻一人一半的,其中一位死亡,他那一半产权在无遗嘱前提下,应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如果需要独自获得产权变卖的话,需要有继承权三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放弃,并要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这样你才能过户到女儿名下的。如果现在不办理,同样是有麻烦的。因为丈夫的父母很可能还有其它子女,如果丈夫父母都去世了,丈夫的父母的部分房产,很可能是由其它子女继承了。房产证是妻子的名字能改为丈夫的名字。房产证从妻子名字改成丈夫名字,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费用就是工本费和印花税。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二)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扩展资料: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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