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开办网店,或者发布虚假交易信息,要求受害人用直接汇款的方式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往往要求购买者预付货款或提出预付邮寄费、保证金等,在以各种名义多次收取汇款后,诈骗者不向购买者提供商品或者干脆“网上蒸发”,这类案件非常多,我遇到最多的就是通过卖手机,买家付款以后直接拉黑不在联系。其次就是卖迷药、透视眼镜等违禁物品的,不发货拉黑或者发一些假货残次品,对于发货是残次品的,我们律师要注意,正常的市场欺诈是否构成犯罪是有争议的。
网络购物诈骗的方式有哪些
从目前情况看,网购诈骗主要有以下8种方式:
1、谎称其货品为走私物品或海关罚没物品,要求网民支付一定的保证金、押金、定金;
2、谎称网民下订单时卡单,要求网民重新支付或重新下订单;
3、谎称支付宝系统正在维护,要求网民直接将钱汇到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4、谎称购物网站系统故障,要求网民重新支付;
5、谎称网店正在搞促销、抽奖活动,需要交纳一定的手续费等等;
6、网民在网购飞机票时,嫌疑人谎称网民提供的身份信息有误,要求网民重新支付购票款;
7、谎称需要进行资质验证,要求网民支付验证资质费;
8、谎称店内无货,朋友的店里有货,于是推荐一个看似差不多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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