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登记之前所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有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分别所有,还可以约定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分别所有,只要双方达成合意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可。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其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一般情况下为共同共有,但也存在着个人所有的例外:(一)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所取得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比如说租金,以及个人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二)一方因身体伤害而获得的治疗费用、补助费用等;(三)遗嘱、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四)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且产权人仅为该子女的;(五)其他情况。
彩礼是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彩礼的给付时间和给付主体,有可能是女方个人财产,也有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李律师这里分情况说明:
1、如果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无论是婚前给的,还是婚后给的,都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既不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小两口的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男方或者男方父母给女方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彩礼是在结婚登记后给付给女方的,那么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给彩礼时明确表示是给女方个人的,当然,这个需要女方提供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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