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对于大家来讲都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但是我们最近听说了越来越多离婚的财务纠纷,这也是很多人对此有了担心,如果自己的婚姻走向尽头的时候,离婚之后的财产分配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
公证的内容最重要的部分自然莫过于对于房屋产权的公证了。所以在婚前如果有房屋问题的话,房屋产权证在婚前财产公证当中需不需要公证呢?
这个答案并不是统一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来讨论,因为在婚前双方对于房屋的所有权问题也并不尽然相同。对于一些比较确定的情况,是不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这些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所以比较确定的情况就是在结婚之前已经可以明确的知道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的情况,例如一方已经拿到房屋所有权,取得了房屋产权证的时候不会因为双方的结婚而改变房屋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无需公证,属于个人财产。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结婚之前已经付了全款买房,房产证是在结婚之后才拿到手的,这种情况也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还是属于个人财产。
那么与之相反,在一些不太确定的情况下,是建议双方做一下财产的公证的,这些不太确定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例如,双方房子不是一方全款购买,而是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就可以做一个财产公证,可以按照比例划分房子,也可以公证为共同所有。还有一种情况是由其中一方出资购买房子,但是各种手续都写在了对方名下,这种情况下也建议双方做一下财产公证,把房屋所有权的问题尽早划分好。
在双方进行公证的时候,一定要明确的公证出对于财产的占有比例,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确定。如果无法划分的话,就可以按照共同战友进行确定,也就是双方各按50%进行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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