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所约定的试用期超出《劳动合同法》所规定范围的,该超出部分的效力会失效。在法定的试用期截止日期之后,若双方依然保持着劳动关系,那么就应当视该行为为试用期的结束,正式的劳动合同期的开始,劳动者此时有权力按照正式劳动合同期的标准来获取劳动回报,并且用人单位也不可再依据试用期的相关规范来解除或终止劳动契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