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是与定金相区别的,具体区别如下:首先,从定义上来说,订金是一种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本身即履行合同的一部分,是单方行为。而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是一种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
其次,从产生的法律后果上来说,订金支付后如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时,收受订金的一方需退还订金。而定金一经支付后,如支付方违约,则定金不可退,如接受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再次,订金没有限额,合同双方可自行约定金额,定金不能超出主合同标的的20%,超出部分无效。
总的来说,两者虽然读音相近,但法律意义完全不同,签署合同时需仔细区分。
一、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区别在于以下几点:第一、订金,只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无担保性质。在实践中,订金多被视为预付款。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时,可以要求退还。第二、而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无权收回定金。
二、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属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2、特点不同: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而定金只有遇到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3、担保性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全文6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