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合同时,投保人应一次性付清全部保费;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出具保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必须在被保险的汽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风格在全国统一。保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概念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是的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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