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享受最近放开的“单独两孩”政策的相关人员,深圳市卫计委解释按现行政策规定,生育“单独两孩”的夫妇,不能享受30天晚育假,也不能享受男方10天看护假。
深圳市人社局近日解释女职工产假假期及待遇的相关法规,女职工生育至少可享受98天产假。根据相关规定,女职工产假假期规定如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应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而按深圳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深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晚婚晚育的女职工,还可额外增加15天假期,比广东省规定多15天。这样,深圳女职工属一胎单孩、难产的话,最多可享受193天假期。具体算法为:98天(产假)+30天(难产)+15天(晚育)+3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15天(深圳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的优待)=19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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